V's profile桃花灼灼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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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bruary 27

    新年新气象 及三奇

    开工第一天.
    我8点40起床,不到10点到公司。派利市若干。
    和爸爸共进午餐。
    1、早上找一下发现没有新衣服可穿。就穿年前那一套:镶白色蕾丝花边的蓝色牛仔裙,黑色连帽衫,套蓝地白碎花的棉衬衣。听起来就象我在装嫩,算一下这些衣服的年龄也都在5到10年间。所以,只是我比较俭省。
    我的新衣服都到哪去了。
    此一奇。
    2、蜻儿大约受了陈晓旭出家的刺激,一夜间把出嫁的决心改为出家。马上开始跟我谈论选址的问题,要找个方便我等去看她的寺庙;并且要先跟父母做点铺垫,以使他们慢慢知道当尼姑并非苦事,等。
    我说你孩子不生了吗,她说哦还是为生孩子留下时间的,所以现在还不够彻悟,还不够入佛门的资格;我要求她给个期限,她说那就到40岁吧。
    MD,早就知道不该给你瞎耽误工夫。
    蜻儿除了傻乎乎一点,显然是个好姑娘。怎么中国男人都瞎了眼。
    此二奇。

    3、一下午,那个米老暑忽然自顾自花了个把小时时间“度”我。这是他的话,我说我不是对佛法没兴趣,而是对你这个“度”我的人没信心。
    黛玉出家,怎么引得他拼命来“度”我呢。
    此三奇。
    December 14

    桃花劫

    宁檬前些日忽然跟我感叹:美女里面,你算聪明的了。
    当然,她马上发现了我的愤怒。
    就改口:我是说,作为一个美女,你够聪明的了。
    原话不是这样,我已经按照我自己的意思把它改妥帖了,总之她夸人和骂人有时候不容易区分。这是她看上去傻乎乎的高明之初。

    从小我就鄙视漂亮。我认为聪明成绩好比漂亮高尚和重要一百倍。
    当时同学中流行问一个问题:如果上帝能满足你一个愿望:让你很美和让你考上大学,你要哪个?
    我次次都大义凛然地说:要上大学。

    结果,当然,不如意事常有,大学没上好,美人也落了空。
    似乎是如果我选了前者,就有实现的可能般。

    前天逛东门,看见点痣的店子,挂着一脸黑痣的图。我偷偷凑上去,狠狠研究了一下——我这颗可疑的痣,我一直认为它对我的性格和命运发生着某种重要影响。那点满黑痣的图画上,下巴上围绕那个位置显示着三个象征:吃;旺夫;桃花劫。

    我按图索骥,暗暗羞愧。想既然没有夫旺那肯定就是。。。

    可仔细对照一下,桃花劫的是在右边,旺夫的是左边,我摸摸自己的脸,犹不自信:可我这颗不就是左边吗,正是个旺夫的位。

    这会儿我坐在电脑前,再想了想墙上那副丑陋的图,我想人家可能刚好跟我是个镜像——左就是右右即是左也未可知。

    反正,我不结婚就桃花劫,我结婚就旺夫。这么解释我自己比较接受。

    我的意思是,我心心念念一辈子,就向往一个聪明女子,最好是女科学家,生个理科脑袋——可偏不遂愿(当然,愿也是因为明知达成不了才愈加使它强烈并遥不可及的。),我生了颗桃花劫的痣,一腔向往科学与进步之心都化为一朵又一朵桃花,在我籍籍无名的人生里次第开放。所有的梦想都成了空,我做不了作家,做不了画家,做不了好记者,更做不了生意人,我做不了所有我在做的事,只留下一片嫣红,至少,在我的上半生。

    November 28

    现代童话:心爱的贝丝

    (觉得旧文总是有意思的. 晚上有个节目叫"现代童话故事",如下就是.)
     
    心爱的贝丝
    哈里6岁的时候,认识了5岁的小女孩贝丝。
    哈里是个农民的儿子,个子矮小,还是个远视眼,戴着厚厚的小眼镜;而贝丝的家族是世袭贵族,小贝丝聪明美丽,是全城的明星、公主。从那时起,年幼的哈里就惦记上了贝丝。
    长大以后,几乎全城的年轻男子都爱慕着贝丝,哈里也是其中一员。
    1910年,26岁的哈里给贝丝写了第一封情书。遭到意料之中的拒绝。哈里坚持不懈,为了获得贝丝父母的认可和配得上贝丝,哈里在父亲去世后卖掉了农场,去做生意和投资,可惜全部失败;直到1919年,已经当了军人、加入了民主党,但依然穷困的哈里经过9年如一日的追求,抱得美人归。这时的贝丝也34岁了。此后,在两人分别的日子里,哈里一直不间断给贝丝写情书,始终认为贝丝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。
    退休之后,哈里回到贝丝所在的小城,此后的20年再也没有分开。直到哈里去世。
    晚年时有记者问起哈里的情书,哈里笑说都烧了。
    之后某天果然看见贝丝在烧两人的通信。哈里说了一句:嘿,你真的不想保留一点历史啊?贝丝头也不抬,说:我会的。你放心。
    哈里在一封信里说:心爱的贝丝,我们真幸运,我们既健康又幸福。
    健康而幸福的贝丝一直活到97岁。
    贝丝死后,整理遗物时,却惊讶地发现贝丝的抽屉里,柜子上,床头边,几乎所有随手可及的地方,都有哈里的信。原来贝丝烧掉的都是自己写的,保留了哈里的。一共有1332封。
    人们出版了这些信,封面是哈里和贝丝1919年的结婚照,书名就叫《心爱的贝丝》。

    看出来是谁了吗?
    一个被他的伙伴和对手称为具有“驴子一样的执著和韧性”,最一切普通却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---哈里 杜鲁门。
     
    2004.1
    November 14

    绚烂归于平淡


    (我答应了今天要写的。再不写,我自己已经快要不敢打开,我又一次在敲打键盘之前滑过不安:我还会写字么。)
    潮哥生了个女儿。我脑中看见潮哥的笑脸:努力抿着嘴,芋头一样的脑袋撑得很圆,他的小圆眼镜后面,每根皱纹都笑意盎然。
    潮哥快50岁了吧。潮哥是多么有故事的人。一切绚烂也终归于养家生子的平淡。
    潮哥的作家弟弟有诗道:哥哥永远  天真烂漫

    和潮哥同在一个城市,甚至住处相隔不过数百米,却有多少年不见了。可如果要数出在深圳最好的朋友,我还是要算上潮哥。
    潮哥,你是我多么阳光的记忆。
    13年前吧,一个春日的早晨(那时还是早起的),我偶然在那栋大厦前遇到了潮哥,潮哥的小圆眼镜放着光,笑嘻嘻看着我一叠声地嘟囔着:美好的早晨美好的早晨美好的早晨......
    有人给潮哥拿去了条牛仔裤,潮哥更是高兴,站在桌子后脱裤就换,窗外是年轻深圳的阳光,窗内是荷尔蒙分泌多么清纯旺盛的我们。
    那时我常说:我在深圳的几乎所有朋友,都是通过潮哥认识的。潮哥象个小跳蚤市场,把所有的人都聚在他这里,然后由各自去换来换去。他会在市场中挑出几个,重点保护一下。

    潮哥不知怎么忽然动了结婚的念头。二选一,竟就结了。却生活的出乎想象的平静安好。

    潮哥是一出生动的剧。我停留在他有故事的时代里,潮哥从外面进来,身后跟着一串人,他看着我穿着的背后开一朵桃红花朵的真丝衣服惊叹,他带领一群人在我奢侈的办公室里小小PARTY。我认识了阿成,他白皙着俊美的脸安静地坐在一边,年轻的我去问:你是香港的什么明星吗?

    恭喜潮哥。上海美丽的花园酒吧里,看着JEAN光滑的脸和微微隆起的肚子,这个月里我第二次说:看多少绚烂,也归于平淡。
    October 25

    答非所问----迷离


    我在夜的海中,缓缓睡去。
    思维消失了。海水轻轻推着我,星空在旋转。

    我躺在尼泊尔那个叫NAKAKOT的山谷里,因为少少的大麻而晕眩。美丽的幻景。
    还是真实。
    星星如此灿烂。
    环绕我的身体。
    上帝藏身其中,他调皮地微笑。
    生活消失了。只有这美丽的幻景。
    还是真实。

    我闭着眼睛,这周遭气象万千。

    呵,你那么温柔。每一个海浪,直呛进我的肺叶。
    我随波逐流。
    我是你的。
    星星灿烂旋转,带我去任何地方。
    天堂吗,
    还是地狱。
    ___10.25,chaojia
    October 19

    荼糜

    忙到荼糜。
    呵呵,文理不通。可表达的意思你明白。
     
    麝月,多么普通,群芳中让你记不住的一个,却得了个让人心惊的判词。
    “开到荼糜花事了”。
    我很久不明白。后来读到,是说麝月见证了那荼糜时刻。
    难道是曹翁也要说“平平淡淡才是真”?
     
    哪一刻是你一生中的荼糜时刻?青春少艾?蜜桃成熟?却也许是白发满头。
    这似乎真是矫情。
    可是不,所有的忧虑都有源头,所有的喜悦也都有因由。所谓无端,只是给别人,也甚或给自己的理由。
    谁都有“韶华胜极”时。年轻时你并不知道,总以为最美的还没有来;年老时却也未必枯槁,它或许以另一种姿态开放。
     
    眼前有景道不得。
    呵呵,倒不是有前人诗在,而是有这么多陌生的心。
     
    这么多所谓的事情,记哪一件是好。只慌乱中想起“荼糜”二字,反反复复;好似泰山压顶,人却忽然干脆拿副扑克算上一卦吧——因为什么也做不了,便在这无边忙碌和担心中,干点彻底无关的事儿吧。
     
    多年前风靡的那本日本小说《失乐园》,女人父亲去世,悲痛得以为自己支撑不住,却在和偷情男友的匆匆一会中做了个最狂热的爱,那真让她恐惧。
    “我本想那样的,却为什么变成了这样。”
     
    呵呵,扯到这里,可真是无厘头了。
    September 15

    你生日快乐

    真快。又是你生日了。
    去年我想说什么的?今年我想说什么的?
     
    秋天了,湿润清凉的天气。
    最后一次我们唱歌——其实也是唯一的一次,两个人深夜出来,走在湿润的路上。你大
    约一点醉,说“其实你应该经常陪我唱歌的”。
    呵呵,可做的事情真的太多了。
    岂止是唱歌。
     
    还是说生日快乐。
    去年说这个,今年也是。
    希望你快乐。能安然沉稳地睡下。
    我也一样。
     
    夜色温柔。
    希望你再看到离星星最近的地方。
    September 13

    小弦

    (到现在还不得睡.关照一下我荒了的桃园吧.)
     
    忽然想起了小弦。
    认识小弦的时候,我20岁。小弦14或者15岁。我是小弦妈妈的小同事,就逼着小弦叫我阿姨。
    小弦很勤奋,暑假在家,别的孩子在外面玩,他从不,每天在家练琴,一天七八个小时。似乎也没有别的一起玩的小朋友。他见生人沉默,遇到喜欢的人就滔滔不绝。
     
    不久我离家在一个大学进修,小弦在不太远的艺术学校读初二。他长的小小,高兴起来小小结巴,有一双愉快的眼睛,和漂亮活泼的嘴角。
    小弦总是单脚踩着辆单车,在我宿舍的后窗打口哨。叫我去哪里逛逛,或者只是在校园里走走。小弦学音乐,口哨打得很漂亮。那会开始想长大,坐车坚决要给我买票,尽管只是一块钱。
    小弦说起话来眉飞色舞,总是不停地讲他学校里的各种事情。成绩最好的是个女孩,他忿忿不平,强烈竞争。一路都在笑啊笑。
    那是短暂的无忧无虑的时光,记忆有色彩,是阳光明媚的。
     
    7年后我去北京出差,ECHO和我和小弦三个人走在冬天的长安街上。小弦20岁了,是中央音乐学院的首席小提琴。他长高了,我摸着他微长的卷曲的头发,说象个小艺术家了。但他还是象个孩子,眉飞色舞,说个不停,我们唱歌和大笑,冬天的风敏感而刺激,我们互相搭着肩膀,在空旷的长安街上迎风而行。
     
    那时小弦已经得了不少奖项,我还有几张他妈妈后来给我的照片,一个英俊的中国少年穿着黑西装打着领带在一群老外之间神采飞扬。
    一年后,一位西班牙小提琴家到中国选学生,小弦被挑中,大学未读完,远去了西班牙。
     
    临走前小弦给我写了封信,信中说,你知道我当年对你的感情。
    象个真的大人。
    060703
    September 06

    生存的不同方式

    夜里看discovery的“狂野周末”,非洲大草原,讲到蜣螂。
    呵呵,类似SHI克郎那样的小东西。
    雄蜣螂毕生最大的目标就是滚出一只最大的粪球;而一只雌蜣螂最大的荣耀就是嫁给一只拥有最多财富——粪球的雄蜣螂。
    这种动物是最勤奋的,它们的天敌就是趁他们在埋头工作——滚粪球的时候把它们吃掉。
    我多么想成为一个动物学家,罩着面罩浑身汗水在可怕的热带森林或者草原里奋力工作。
    当然,身边还有一个同道。

    白天志同道合,夜晚听狼群悠长低嚎。
    MD,我自己都要齿冷:不可救药的文艺女中年。
    August 22

    少女杀手

    “我想和你交个朋友。”
    “能不能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?”
    说话的是个年轻姑娘,她和妹妹因为脸上长痘,撞到我家药店。手里提着从别家店里抓来的草一样的中药。
    她们很心焦,担心煎药的效果。
    我出来对她们解释,然后拍了一下满脸担忧的妹妹的手,看着她的眼睛说:“放心吧。”
    她们走了,过一会儿回转来,把所有的药提过来在我家煎。
    然后对我说:我想和你交个朋友。
    呵呵。
     
    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受少女们的欢迎。
    隔壁书店的小老板,茶叶店表演茶艺的姑娘,她们以不同方式向我示好,带着好奇的心。
     
    也许每个女孩都有爱上中年美妇的时候(哈哈,别笑,否则否则为什么要喜欢和她接近?)?
     
    我中学时候,两个老师,都教语文,40多岁的一位姓陈,年轻的名叫沈小蕾。两个人都圆而尖的脸,大大的眼睛,总觉得她们两个穿的衣服很好看,说话的神态很优雅,是我私下暗暗倾慕的对象。
    至今还记得陈姓女老师当年戴的一条白底黑点的小丝巾。
    今年父亲受邀回南京参加学生聚会,那是1977级中学毕业生,我惊讶地在照片中发现了沈小蕾。她看起来似乎没有变化,在一大群中年男女中很是突出。赶紧算了一下,天,她有46、7岁了了吗!
     
    怎么还觉得她象个少女。
     
    当年她也不过20多岁,应该知道我们的爱慕吧。
     
    好了,呵呵,我也成长为少女杀手,满腹的前尘与旧事,心里纷至沓来,脸上全然不见。
    August 11

    风狂雨骤 奇梦残酒

    不,最后的时候,你已经不顾惜我了。
    在那时的情形,也许这也是正常,可我还是傻傻地不相信。
    我有点觉得气不够喘。
    dizzy,我喜欢这个词。我微微dizzy。
    这让我浮想联翩。
     
    很早前我就说,烟是坏的,可酒是上帝给的礼物。在微微晕眩的时刻,你达到了美丽的境界。
    愤怒,悲伤,妩媚,风情,思念和泪水,纷至沓来,安静的,和此刻的,哪一个更接近真正的你?
     
    台风要来了。不知为什么每次台风都在夜里悄悄长成,在次日的一早留下一片狼籍。
    这天气配合我的dizzy。
    我面色绯红,带着迷蒙的眼睛。可只是一杯而已。
    我真抱歉。我绕了这么久,只想掩饰自己的尴尬——一杯而已,我便接近了真实。在不应该的场合,当着不应该的人。不应该的真实。
     
    傻姐姐。
     
    我只能躲起来。躲在自己的地方。暗暗惭愧。
     
    大眼儿,是我们家曾经的小狗,多年来是全家的心爱。它一旦犯了错,就会躲起来,通常在床底下,伺机露出半个脑袋。直至我们开始发出笑声,再三表示不责怪它之后,才耷拉着尾巴蹭出来。
     
    好了,狗狗,出来吧,大家不怪你了。
     8月4日夜 台风即将来临
    August 04

    谈论 黑老大情结

     

    引用

    黑老大情结
    这个杀人犯被抓的时候,我竟然哭起来。他是大男人,怎么可以被这样毫无尊严地押出来......
    我是没原则,可比起那些磨磨唧唧一句有份量的诺言都说不出口的小男人,这个杀人犯,怎么就更有魅力的多呢!
    是孙红雷在《征服》里演的一个黑社会老大,心狠手辣,杀了几条人命。可真对不起,我老着急,警察要来了,你怎么还不快逃呀。
    唉,明明是有天大一个漏洞的:李丽被警察抓了,人在警察局里,刘华强打来电话,她按警察的指示骗他说在什么宾馆;刘怀疑,当即要她的总机打过去,被女警察假冒的宾馆总机蒙过去;多大的漏洞啊!精明如刘华强,怎么可能这样就相信,他当然应该再打114问那个宾馆的总机,就什么都知道了么!)
    没办法,他是一定要伏法的,导演总得放几个漏子给他的。:(

    我发现其实我从小就有喜欢流氓头子(不,还是称老大合适些)的特质。
    幼儿园的时候,班上有个小司令小马,经常领着一班男生打打杀杀。小女生我与其有无暧昧我是彻底不记得了,但犹记得一幕:小司令一日冲杀回来,竟然躺在我这小女生的腿上,伊还温柔地给人家擦汗!
    小学时班上许同学喜欢我,背后在男生群里赞美我之外,还干过送野花给我的浪漫小事。一日老师通知次日一定要带圆规,偏我还就忘了。许同学成绩一般,我可是一流好学生,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极其丢人;结果老师检查时许同学悄悄把他的圆规塞给我,自己被老师罚到后面一声不吭地站了一堂课——这出小小英雄救美至今在我心里记忆深刻,关键是,数年后,许同学成长为当地颇有威望的小黑老大,并在一次群殴中被刺而亡。我永远也没有机会表达对那支圆规的感情;
    彻底成年后在上海,大约那时许文强已经红遍大江南北,带有老大气质的斌哥已经颇受欢迎。常穿着长风衣的斌哥与我是“哥们儿”,人前人后“罩”着我。却常半真不假地让一帮小兄弟叫嫂子,唯一认真的一次是正色问我:愿不愿意做那套房子的女主人?
    这个压寨夫人当然没有做,只是后来爱上的人,还是这样的:人前是老大,人后是孩子。

    铁汉柔情,侠骨柔肠,是这辈子的致命幻想。

    不久前遇见已荣升高职的旧友,这个北大博士评论:她有侠肝义胆。
    唉,我还真想是个男人,横刀立马,娶一个,绝不要第二个,情深意重的女人,占个山头,除暴安良。

    July 03

    老W

    老W比我大十来岁。要是他比我先死了,我不是很寂寞?
    那天和老W等一干人等吃了饭按了脚,回去的路上,忽然想到这个问题。
    我知道这多么傻,可还是坚持这么想下去。

     

    老朋友越来越多了。从认识五年,到认识十年,到认识20年。到我60岁,我们就会认识三、四十年,情人们早已因爱情消逝而彻底消失,老朋友却历久弥坚。

    我几乎需要定期和老W见面,不然就怪想的。我说他是我的狗皮膏药,任何场合,任何人等,贴哪儿都那么合适。

    其实我们甚没有共同语言,老W又不旅游,又不运动——我常笑他是乌龟式的保养办法。可大家说起来就没完。万一有了冷场,老W说是因为“有天使恰好在天上飞过”。当然,老W是好的倾听者,大概谁都觉得跟他说话很愉快,当然更是好的对话者,因为上到天文地理,下到明星八卦,中到足球时政,形而上到哲学文学,形而下到什么什么,老W无所不能谈,无所不能知。我为老W遗憾,他应该去做电视谈话主持,除了普通话不标准外其他都太合适了。

     

    不止一个人鼓励我去考凤凰卫视,我也这么鼓励老W。可惜我俩猩猩相惜一把后就到此结束,继续在中信广场水晶吧神侃胡聊,老W继续清风明月的日子。

     

    60岁时,老W要是不在,还有人跟我这样聊天吗?
    60岁时,我还会和老K在一起开心地吵架吗?
    60岁时,我还会象今天我所想的一样拥抱很久不见的潮哥吗?
    60岁时,我想还是会和俱往矣斗嘴的。天,我们认识20年了。

    60岁时,很多人消失了,我想也会有很多人出现了,现在的人,谁还在我们身边?

    060622